石油化工企業大部分生產設施均處于爆炸性氣體環境,當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一旦遇到點火源,就可能發生爆炸,造成重大事故。依據燃燒三要素有可燃物質、空氣和點火源,防爆設備作為消除點火源的重要措施廣泛應用于石油化工企業,其安全可靠運行對保障安全生產具有直接而且重大的影響。石油化工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對防爆電氣設備的發展及產業升級帶來了更大的發展機遇。
但是,隨著防爆電氣設備制造行業的發展和大量工程建設項目的開展,防爆設備質量問題和工程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近年來由防爆設備引發的事故很多。亟需對石油化工企業防爆設備的安全使用現狀進行排查,以便對防爆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決策提供數據支撐。
檢查規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條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2)《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AQ3009-2007)第7.1.1通則中指出:為使危險場所用電氣設備的點燃危險減至最小,在裝置和設備投入運行之前、工程竣工交接驗收時,應對它們進行初始檢查;為保證電氣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可在危險場所長期使用,應進行連續監督和定期檢查。初始檢查和定期檢查應委托具有防爆專業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進行。第7.1.3.2條定期檢查要求:定期檢查應委托具有防爆專業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進行,時間間隔一般不超過3年。企業應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并將檢查報告和整改情況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爆炸性環境第16部分:電氣裝置的檢查與維護》(GB/T 3836.16-2017)第4.4.2條中明確固定式裝置定期檢查的時間間隔一般不應超過3年。第4.4.3條中指出移動式設備、移動式電氣設備(手提式、便攜式和可移動式)特別易于受損或誤用,因此定期檢查的時間間隔可根據實際需要縮短。移動式電氣設備至少每隔12個月進行1次一般檢查,經常打開的外殼(例如電池蓋)應至少每隔6個月進行1次詳細檢查。此外,這類設備在使用前由使用者進行目視檢查,以保證該設備無明顯損壞。
4)《海上固定平臺安全規則》第19.3.3.1條中規定:海上平臺設備可按A、B、C三類進行取證檢驗。其原則是A、B類設備應具有檢驗機構證書。防爆設備作為B類設備,全部要進行檢驗。
5)《浮式生產儲油裝置(FPSO)安全規則》第20.3.4條中明確:海上平臺設備可按A、B、C三類進行取證檢驗。其原則是A、B類設備應具有檢驗結構證書。防爆設備作為B類設備,全部要進行檢驗。
防爆電氣設備管理現狀分析
爆炸危險區域內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工作步驟主要包括技術文件審查和現場檢查兩部分。技術文件審查的內容如下:
1)爆炸危險區域劃分圖。
2)相應危險區域內的爆炸性危險物質的名稱及其安全數據表(MSDS)。
3)在用防爆電氣產品清單,包括安裝區域和位號等信息。
4)各防爆電氣產品防爆合格證復印件(防爆檢驗機關頒發)。
5)有關防爆電氣設備特殊使用條件的說明性文件。
6)本質安全系統描述性技術文件。
7)有關安裝質量的相關資料(安裝公司提供)。
8)提供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維護檔案。
爆炸危險區域內防爆電氣設備現場檢查工作采用目視檢查、一般檢查與詳細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判定設備的選型、安裝和使用是否符合檢驗依據的要求。
本研究以從事防爆電氣檢測檢驗10年來的數據為依據,涉及35個地方市、3個海域的180家石油化工企業的300個生產現場,檢查報告共計300份。其中在役生產設施共計240個,工程建設現場60個;陸地設施205個,海上設施95個;投入運行10年以上生產設施123個,投入運行5―10年的生產設施102個,投入運行<5年的75個。共檢查設備156870臺,發現設備隱患254678個。
①技術文件審查部分
技術文件審查不符合項數據如下所示。
②現場檢查部分
實地檢查從選型、安裝、使用方面發現的問題類別共14項,分別為:
1)防爆標識問題。
2)引入裝置問題。
3)接地問題。
4)隔爆面問題。
5)設備破損。
6)緊固件問題。
7)設備標識的防爆型式與實際結構不符。
8)安裝不符合標準要求。
9)非防爆電氣設備應用于爆炸危險場所。
10)設備選型錯誤。
11)本質安全問題。
12)未經批準的修改。
13)密封襯墊。
14)其他問題。
實地檢查大類不符合項占比如下圖所示。
實地檢查小類不符合項占比如下圖所示。
上述數據統計反映了防爆電氣設備在項目設計、評價、采購、到貨驗收、安裝驗收、日常維護保養等方面存在問題,現場隱患多,整改專業性強。
技術文件審查部分中,98家企業無危險區域劃分圖,120家企業無MSDS,280家企業無防爆設備清單,220家企業無防爆合格證書,285家企業無本質安全系統描述性技術文件,298家企業無安裝質量文件。這些不符合項主要產生在設計及竣工驗收階段。
實地檢查部分,設計類、采購類和工程類隱患占比達到91%。其中采購類和工程類占比達到89.9%,由此看出防爆設備未進行采購驗收和安裝過程中的檢查。生產類隱患占比9%,說明生產運行期未對防爆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通過數據分析,在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和認識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欠缺,亟需建立從防爆電氣設備選型、采購、安裝、使用、維護、檢查到報廢全過程的系統解決方案,以提高防爆設備性能完好率,保障防爆電氣安全可靠運行。
防爆電氣管理對策
①防爆電氣定期檢查
在役設施應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定期檢查中明確設備詳細打開的規則,以便為后期的整改提供技術依據。如電氣類每個危險區域內(裝置區)的同一型號的設備,選取2臺進行詳細檢查,如果檢查未發現問題,該型號的設備轉為目視檢查或一般檢查;如果檢查發現問題,則再隨機抽取1臺進行詳細檢查。儀表類每個危險區域內(裝置區)的儀表,同一型號的選取2臺進行詳細檢查,如果檢查未發現問題,該型號的設備轉為目視檢查或一般檢查;如果檢查發現問題,則再隨機抽取1臺進行詳細檢查。
②防爆電氣整改
以檢驗機構出具的防爆檢查報告為技術依據,委托具有資質的防爆電氣安裝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在整改過程中涉及設備的采購、安裝、方案的確定可參見3.2節的管理對策。防爆電氣整改過程中,首先將防爆設備隱患進行分級,對于距離釋放源較近的設備(如法蘭處)先進行整改,其它地處相對空曠位置的設備可以待大修時逐步進行整改。
在現有工況條件下無法整改的防爆設備可參考《爆炸性環境第15部分:電氣裝置的設計、選型和安裝》(GB/T 3836.15-2017)附錄D爆炸性氣體環境安全操作程序指南進行。
③制度建立、人員培訓
從風險管控的角度,建立防爆電氣設備管理制度,按照要求進行防爆設備的維護保養,增強過程控制,以更好控制防爆問題,有效降低安全管理帶來的各種風險。
加大人員培訓力度,按照國家要求從事防爆電氣操作的人員應取得防爆電氣電工證。
石油化工工程建設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要前移,將定期檢查階段管理追溯到項目的設計、選型、采購、安裝和驗收階段。
①設計階段
設計階段重點工作是對危險區域劃分圖的核對。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應由負責生產工藝加工、介質性能、設備和工藝性能的專業人員和安全、電氣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共同商議完成。在設計階段要核對工藝生產過程中產生危險物質的MSDS與危險區域要求的設備級別、組別是否一致;核對布置專業和暖通專業給出的三維坐標位置及通風設計與危險區域的等級及范圍是否一致。
在設計階段還需要對危險區域內防爆設備及電纜的技術要求進行核對,從第2章防爆設備使用現狀的分析可以看出,防爆設備隱患中的防護問題、引入裝置選型問題、配線問題都是由于設計階段未明確造成的。
②選型階段
在以往的項目中,防爆電氣設備選型一般依據危險區域劃分圖進行,但從上述現狀分析中可以看出,有很多防爆設備雖然防爆型式是符合要求的,但是由于未考慮非危險區域劃分因素造成防爆性能失效,因此在防爆設備的選型階段要將環境條件及參數等級考慮進去。環境條件包含氣候環境條件、生物環境條件、化學活性物質環境條件、機械活性物質環境意見、機械環境條件。
特別需要提示的是,海上生產設備防爆設備需要選擇材質為316L、防護等級為IP66、防腐等級為WF2、具有船檢證書的設備。
③采購階段
防爆電氣設備使用現狀中,缺少防爆合格證書的現象是非常突出的。在采購階段的技術要求要明確對防爆設備提供技術資料的要求。這些資料包括CCC認證證書(列入CCC認證目錄范圍內產品適用)、防爆合格證書、檢驗報告(第三方國家授權的防爆檢測檢驗機構出具)、總裝圖(蓋有檢驗單位圖紙審查章)、說明書、出廠合格證。在采購技術要求中,要添加防爆生產企業須保證所供產品與認證檢測圖紙保持一致的內容。
④到貨驗收階段
到貨驗收是檢驗到貨防爆設備是否具有防爆性能的重要環節。重點檢查防爆設備的結構與取證圖紙是否一致。取得防爆合格證后的產品,當進行局部更改且涉及相應標準的有關規定時,須將更改的技術文件和有關說明一式兩份送原檢驗機構重新審查,必要時進行送樣檢驗。可以理解為在到貨驗收檢驗時,發現設備與取證圖紙不一致的,均可作為未進行檢驗認證的防爆設備處理。做好該階段的把關,能夠避免防爆型式與實際不符,非防爆設備用于爆炸危險場所等隱患的發生。
⑤安裝階段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57-2014)第3.0.5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本規范及產品的技術文件的要求。在擴建、改建工程中,應遵守安全生產(運行>規程中與施工有關的安全規定。對重要工序,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作業指導書。在安裝階段要審核安裝單位的安裝作業指導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邀請第三方機構進行安裝全過程跟蹤。安裝階段的把關能夠避免防爆設備隱患的70%。
⑥竣工驗收階段
1)督促相關單位整理存檔防爆設備相關資料:
a. 安裝的防爆設備清單(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防爆標志、防爆合格證號、制造商、出廠日期、生產許可證號)、安裝區域和工位號等信息。
b. 實際施工圖紙。
c. 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d.安裝技術記錄。
2)委托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初始檢查。
建立防爆電氣完整性管理制度,實現防爆設備從設計、生產、選型、采購、安裝、使用、維護、檢查、檢修、最終報廢甚至回收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不斷改善識別到的不利影響因素,從而將防爆設備運行的風險水平控制在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圍,最終達到持續改進、減少和預防事故發生,經濟合理地保證防爆設備安全運行的目的。